辽安委办字〔2018〕107号
各县(区)人民政府、开发区管委会,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:
现将《关于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重点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通告》印发给你们,请按照要求,抓好贯彻落实。
附件:关于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重点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通告
中共辽源市委
辽源市人民政府
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
2018年12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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