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件名称 |
辽源市巨峰生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专用铁道改造工程“9.11”物体打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案 |
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|
辽应急罚〔2022〕监管二001号 |
处罚日期 |
2022年6月27日 |
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 |
快乐大发 |
处罚事由 |
未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存在“以包代管”,未对项目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、管理,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。 |
处罚依据 |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第一百零三条 |
处罚结果 |
罚款贰万元 |
行政处罚相对人 |
辽源市巨峰生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|